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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用一个欢乐的场面来结束这篇小说。
在这个欢乐的场面中,首先出场的是一辆林肯牌轿车,开车的是一个名叫黄林的香港人。
这是1996年10月19号的下午,秋高气爽,正是深秋常见的景象。
黄林刚从济水开发区回来,现在正沿着繁华的中山路由西向东行驶。
他要驶往帝豪酒店,在那里设宴招待几个朋友。
曹拓麻是第三个到达的客人(当然,他也是这天晚上倒数第三个走掉的——先到是为了迎接别人,后走是为了给别人送行)。
7点30分左右,黄林的朋友都来了。
黄林是七七级大学毕业生,从当知青时候起,就是个理想主义者,曾认真研究过柏拉图(前427—前347),虽然后来到了香港,可他身上的理想主义色彩还是那样无处不在。
眼下,他正在开发区建立一个娱乐城,名字就叫“理想国”
。
这会儿,他举起杯来对朋友们说:“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,起码应该感到生活是简单而有趣的,让我们举起杯来,这虽然不是盛宴,但却是柏拉图笔下才有的会饮,干杯。”
坦率地说,他们这一天喝得并不多。
如前所述,曹拓麻是倒数第三个走出来的。
黄林送他下楼的时候,对他说:“你尽管放心好了,理想国不会给你惹麻烦的,各人有各人的宗教,你的宗教是不出事,姑娘们的宗教是多捞钱,嫖客们的宗教是性高潮。
我知道该怎样去尊重每个人的宗教自由。”
多天之后,作为证人的黄林,在法庭上又把这番话说了一遍,使得坐在旁听席上的司法学校的女生们,听得耳根都发红了。
他们一起走出了酒店。
台阶前的小空地上,停放着那辆林肯。
朋友们,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,曹拓麻钻进了那辆车。
他并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,只是想进去遛遛。
这是他第一次爬进林肯。
第二次是在他被毙掉的第七天,当时,他的内弟孙庭国在孙惠芬的催促下,开着车将他的骨灰撒进了横贯全市的济水河。
沿着繁华的中山路,他由东向西急驶着。
福寿街马上就到了。
由于出现了一个偶然事故,在体育馆的东侧,他突然加速了,朝着107国道飞去。
路上的人群都闪开了,在一阵阵惊呼声中,他感到林肯真的飞起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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